1.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、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与教育部颁发的《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》;
2.承担体育、卫生、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施工作;
3.负责组织全市体育、卫生、艺术学科的学术研究、教学研讨与交流和评优竞赛活动的管理与指导工作;
4.承担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,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体育、卫生、艺术学科实施课程标准,课堂教学质
量,教师素质提高进行指导与管理;
5.服务市、区和学校的体卫艺工作,服务广大体育、卫生、艺术教师的进步发展,为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师生全面
发展服务;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主任:郑卫国
副主任:陈刚
支部书记:顾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