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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武汉市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

来源:原创 发布时间:2018/06/28 11:45:18 作者:教育质量与评价研究室 点击:

各区教科室(规划办、所、中心),直属中小学:

为全面贯彻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和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》(教基二[2013]2号)精神,进一步总结和提炼我市中小学教育评价的先进经验,在全市举办前两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评选的基础上,经研究决定,现举办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评选活动。评选活动方案如下。

一、征集范围

各区在整体推进区域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方面的优秀案例;中小学校在教育评价改革实践方面的优秀案例。

二、案例要求

1.符合国家教育方针、政策,体现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,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。

2.围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在学生评价方面系统开展实践探索形成的实践案例。

3.优秀案例应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实用性和可推广性,具有一定的影响力,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效果。

4.前两届已参评的教育评价案例不重复申报(进行深化研究的除外)。

三、推荐程序及名额

1.各区教科室(规划办、所、中心),中小学根据实际情况,积极总结梳理典型的教育评价案例。

2.拟申报的学校向所在区科研部门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的案例资料,申报单位要保证案例的真实性和典型性。各区科研部门择优推荐典型案例,保证推荐案例的质量和水平。

3.推荐名额见附件3。

四、案例评奖

1.案例评选将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、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报送案例进行评比。

2.本次活动评奖比例:一等奖10%,二等奖20%,三等奖25%。

3.评审结束后,优秀案例将采取多种形式予以推介。

五、其他

1.案例报送截止时间:2018年9月20日

2.各区教科研部门统一负责案例征集报送工作,将《武汉市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申报表》(附件1)纸质稿(一式5份正反打印),电子稿一份和《武汉市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评选统计表》(附件2)纸质稿、电子稿各一份集中报送至赢乐lV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质量与评价研究室(7006室)。

3.联系人: 王姗姗 谢静 联系电话: 027-85640376 邮箱:631283280@qq.com

4.报送参评案例格式要求

标题:一级标题宋体四号,加粗,二、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,加粗。

正文:宋体五号。行距:单倍行距。

附件:

1. 武汉市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申报表

2. 武汉市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评选统计表

3. 武汉市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名额分配表

赢乐lV

2018年6月19日

附件1:

武汉市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申报表

案例单位

联系人

电话

单位地址

手机

邮箱

核心成员

(限报4人)

案例名称

内容摘要(500字以内)

解决的主要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(600字以内)

效果与亮点(600字以内)

案例内容(需包含背景和意义、实践过程、实践成效等几个部分。6000字左右)

附件2:

武汉市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评选统计表

区、直属学校(盖章):

序号

区属

案例单位

案例名称

核心成员

联系方式

1

2

3

4

5

6

附件3:

武汉市第三届中小学教育评价优秀案例名额分配表

区 属

区级层面

学校层面

合 计

推荐案例数

小学推荐案例数

中学(初中、高中)推荐案例数

江岸区

2

12

6

20

江汉区

2

8

5

15

硚口区

2

12

5

19

汉阳区

2

8

4

14

武昌区

2

17

8

27

洪山区

2

11

6

19

青山区(化工区)

3

9

6

18

武汉经济开发区(汉南区)

4

6

4

14

东湖新技术开发区

2

7

4

13

东西湖区

2

10

5

17

江夏区

2

6

6

14

蔡甸区

2

17

8

27

黄陂区

2

8

8

18

新洲区

2

25

7

34

东湖风景区

1

1

1

3

直属学校

5

6

11

总 计

32

162

89

283